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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澳中合作优先缉拿近百中国官卷走数亿元赃款 [打印本页]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16-10-19 01:38 PM
标题: 澳中合作优先缉拿近百中国官卷走数亿元赃款
据《澳洲人报》报道,逃来澳洲的七名大贪官,包括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共贪污十亿澳元。
遭澳洲联邦警察辨认出的中国外逃贪官当中,一些人已入籍成为澳洲公民,另一部份人则已获永居权,他们借投资或商业移民之名洗钱,把大笔贪污赃款带来澳洲。
联邦警察的驻华联络官兼亚洲行动处主任何力鹏(Bruce
Hill)告诉费法斯报业集团(Fairfax
Media):「他们并不都是一夜之间仓促逃离,随身带着大袋钱出逃。在一些案例中,他们非常仔细地策划。」中国逃官外逃之前的典型做法是,先把妻子和孩子送到海外,把移居海外的家人作为把财产转移出国的渠道。几乎没有任何转移到海外的财产在他们的名下,自己孤身一人留在中国,成为所谓的「裸官」,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逃往海外与家人团聚。
何力鹏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开始把『他们的钱』投入合法资产,如房屋和物业,股票和银行户口,这些钱就这样成为他们的财富。」「但这些钱一开始并不是他们的钱;它们是逃离中国的贪污赃款。」
贪官卷出中国的赃款数目之庞大,令人震惊。华盛顿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ical Integrity)估计,仅在2005年至2011年之间,非法逃离中国的资金就高达3万亿美元。
自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3年11月成为最高领导人以来,已指示展开一场严厉而广泛的反腐肃贪活动,旨在恢复中国共产党在民众中的信誉,同时也令其政敌感到畏惧。中纪委今年7月启动一场「猎狐2014」行动,加大缉拿外逃贪官的力度,并阻吓其他官员贪腐。
据《金融时报》的调查,中国已被刑拘的原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是目前「猎狐行动」在新西兰的一个主要目标之一。曹鉴燎的妻子、子女、情妇及一名同伙等涉案人员,有的已经归化为新西兰公民。目前中国官方要求能在新西兰境内对他们进行讯问。除新西兰之外,中国外逃官员热衷的其他西方国家,如澳洲、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驻华外交官们也表示,他们正受到来自中国官方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他们协助中纪委的「猎狐」反贪行动。中国中央党校反贪腐专家,政法教研部教授林?说:「公务员现在前往海外已很困难。」她说:「各部门主管官员的护照,已被党的组织部扣住。我刚到中央党校时,有许多国际交流,现在已极少。」何力鹏透露,中国公安部与澳洲联邦警察优先缉拿的外逃贪官名单上「不足一百人」。他补充道,中国追讨被贪官转移到澳洲的资产达到「数亿元」。
但他又说,澳洲联邦警察并不掌握中国调查官员可能掌握的中国贪官详细资料。
「我们仅看到表面的价值,以及涉案人所犯违法行为。」
「其中还涉及到人权方面的事务;我们要密切监视,确保不涉及政治权术。」
澳洲政府推出的重大投资者签证(SIV)深受中国投资者欢迎,占到目前为止这类签证申请者的90%。但由于难以判断这些中国人的收入来源,令审批受到延误。
而上一周推出的高端(或称至尊)投资者签证(PIV),投资1500万元的项目,仅需1年即可获得永居签证,比投资500万元的重大投资者签署获得者需4年方可能永久要快得多。当被问到这一类新签证是否会导致更多贪腐官员逃离中国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中国希望与澳洲合作,「缉拿逃犯和追缴回被侵吞转移到海外的资产」。他说:「贪官不应在海外找到安全天堂。」
由于澳洲与中国的外渡条例尚未获批准,澳洲成为中国逃贪热衷外逃的国家之一。联邦律政部正考虑以联合国反贪公约的规定来帮助引渡中国贪官,因为澳中两国均为该公约的签约国。
然而由于移民保护法,意味着那些被中国指控为贪官的人,却可以用其他名堂来申请留在澳洲或阻止被引渡回中国受法庭审理,如申请难民。何力鹏说,全部犯罪份子总是逃往与他们原先犯下罪行的国家法律联系是弱的国家。「我们正试图制订策略,令这些人不再认为他们可以到澳洲来以后高枕无忧。」
北京要求澳助缉拿大贪官高严
费法斯集团声称,中国已向澳洲政府施压,要求帮助追缉的大贪官之一包括中国历来出逃职位最高的贪官之一高严。
几年前,《纽约时报》的一篇报导称高严已经逃至澳洲,但澳洲官方没有证实高严是否入境,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也拒绝就高严出逃澳大利亚的传闻发表评论。
曾担中国吉林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的高严,2002年9月出逃时,为正部级的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8年10月30日,中国杭州公安局网发布过一则悬赏20万元通缉高严的信息,通缉照片、年龄等信息与原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相符,通缉信息显示,高严拥有「高严」、「高庆林」和「张传伟」等至少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
此外,高严的儿子高新元2004年8月被判刑,牵出电力腐败系列案,高新元在电力系统内谋取私益可谓顺风顺水,众多地方电力系统官员牵涉其中。
武汉中级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原上海国电投资公司总经理高新元有期徒刑五年。判决书认定:高新元在1999年至2002年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公司原副总经理高航(已被武汉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原陕西省电力局局长赵杰臣行贿港币10万元、美金9000元和价值人民币2.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
高严出逃前儿子往返澳洲
2002年9月,高严在其任上「神秘失踪」。一个月后,有关高严失踪的传闻开始见诸报端。中国《财经》记者从原国家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处获悉,针对高严失踪的情况,电力系统纪检部门进行过内部通报,对高严腐败案的定性是,「背叛党和国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额国家财产,对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负有直接责任」。
高严出逃的传闻导致「国电电力(信息行情论坛)」股票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以来首次遭遇跌停板,国家电力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下属企业「华能国际(信息行情论坛)」也下挫11%。
恰逢此时,高严之子高新元第二次从澳洲回国。
据《财经》了解,高新元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后分配至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公司工作。不久就去了澳洲,据说是「留学」。一年后回国,自己做生意,开办了上海润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2001年12月,高新元到新成立不久的上海国电投资公司挂职任总经理,但据上海国电的工作人员介绍,高新元在职期间每周只上一两天班,大家对他没有太深的印象。
2002年5月以后,高新元又来澳洲。半年后,2002年10月,高新元再次回国。但这时其身份已不再是「电力老总公子」,而是一个「涉嫌因腐败出逃」的高官之子。由于怀疑其可能协助安排高严出逃,中纪委对高新元实行了「双规」。高新元接受中纪委审查后,交待出了很多自己的经济问题,由此牵涉出众多地方电力系统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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