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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大权塔省雇主疑剥削女背囊客时薪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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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9 0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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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大权塔省雇主疑剥削女背囊客时薪1.35元
一名年轻的意大利女背囊客声称打工四周每小时只获不到2元工资,雇佣她的小企业主主予以强烈回击,指公平工作申诉专员(FWO)接获「恶意」投诉,就像「狗啃骨头」死咬不放。
公平工作申诉专员正对小企业主杰克逊(Harold William Jackson)采取法律行动,后者在塔省Queenstown镇拥有并经营Harold's玻璃五金店及相邻的Phythm&Vines咖啡店。
这名女背囊客20多岁,在杰克逊承诺为其第二年的工作度假签证签核后,2013年9月同意为杰克逊打工。
根据联邦巡回法庭昨日的呈堂文件,她打工四周只获付270元,相当于每小时1.35元。
公平工作申诉专员指控,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杰克逊还对来自英国和日本的其他背囊客付薪不足。从打工时间一周至四个月不等,他们所获工资相当于时薪2.43元至5.38元。
这些背囊客的年龄均20多岁,杰克逊向他们部署的职责包括销售、清洁、劳工和建筑。他向公平工作署督察员供称,这些背囊客是「客人」或「义工」,而不是雇员。
公平工作申诉专员表示,他们有资格获付正常时薪22元,周末工作应获高达32元。整体而言,公平工作申诉专员指五名背囊客被少付42,985元,按个人计算的少付工薪从1026元至19,097元。
公平工作署在接获一名背囊客投诉后展开调查。两名背囊客是通过Gumtree广告招聘,广告词称「提供88天的第二年工作签证签核」。
417临时签证准许年轻人在澳洲度假和打工长达两年,第二年的申请资格是,417签证持有人必须在第一年打工时,在指定边远地区和特定行业从事专项工作88天。
但是,杰克逊强烈否认这些指陈,他向西报表示这些源自「长期、丑陋故事」的指陈是「完全失实」,他将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他称,当他拒绝为她签核工作签证时,这位女背囊客恶意提出投诉,「她对我说,她需要某人为其两年签证的88天打工签核,我问她的签证何时到期,当我查阅我的日历时,我告诉她我不能给她88天」,她称「你能,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杰克逊称,这名女子只待两周半,并非公平工作申诉专员声称的四周。「当我拒绝在她的签证签核时,她变得脾气恶劣,她拒绝离开,我不得不求助警员赶走她。她提出这项讨厌的投诉,如今公平工作署就像狗啃骨头死咬不放,这将浪费我不少钱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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