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rAu - 澳洲华人社区 - ourau.com

标题: 雪梨第一居所不适用 地值43.2万元以上买楼收租 [打印本页]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16-10-19 01:45 PM
标题: 雪梨第一居所不适用 地值43.2万元以上买楼收租
省政府呼吁投资者登记手上的地产,限期三月底前登记,否则会被重罚兼付所欠地税的利息。
近年新业主人数急增,特别是纽省,意谓很多买来投资的业主,可能不知要缴地税。有鉴于雪梨房价继续急升,更多投资的业主要缴地税。
纽省库务处今日刊登的广告表示,土地总值超过43.2万元的地产需要登记缴地税。
纽省需要缴地税的地产包括空地及度假屋。地税不适用于自住的第一居所。
地价由估价处长负责,为地税用途向库务处提供。
由3月31日起,所有可能要缴地税的地产业主必须登记。




欢迎光临 OurAu - 澳洲华人社区 - ourau.com (http://ourau.com/australia/)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