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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允许租客用租屋植大麻遭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16-10-19 02:03 PM
标题: 允许租客用租屋植大麻遭判刑
雪梨一名房地产代理把租屋租给他人用于水栽大麻,以换取每个月2200元的酬劳,被禁止10年在房地产业工作,目前正上诉企图取消这一禁令。
公平交易署禁止32岁的越裔房地产代理杜洪盛(音译,Hong Thinh Do)持有房地产代理执照,直到2024年,因为他接到一位租客贿赂把他自己拥有的Riverwood区房屋出租,让这位租客把它改建成一套水栽大麻种植物而被法庭判坐牢1年零3个月。
现获假释的杜洪盛前天到民事与行政上诉审裁处,对这一禁令提出上诉。
2014年6月法庭判他坐牢的文件显示,杜拥有雪梨西区宾士镇(Bankstown)一家名为Home Centre Realty的房地产代理行,警方因搜查他管理的Condell Park区一处租屋发现124棵大麻后,开始盯上他。
6天后警察搜查杜在Riverwood区的房屋,发现3间卧室和客厅被安排上水栽大麻设备,并种植有98棵大麻。法庭文件显示,杜和他的家人住在自己房屋后面一间改建后的车库内,却把房屋租给他人安装水栽大麻设备种大麻。
警方还发现,杜非法接过供电网到他的房屋内,以免经过电錶的用电量太大而被发现种植大麻。
杜向警方承认他允许租客在Condell Park的租屋种大麻,声称「我曾到该屋检查,发现它被用来种大麻,我告知租客停止这样做。他表示每月给我2200元,因此我予以同意。」
他去年9月6日获假释,直到今年12月假释期结束。
他在宾士镇的房地产代理行已被关闭,公平交易署则于2014年吊销他的房地产代理执照,并禁止他10年内在这一行工作。
民事和行政上诉审裁处将于3月30日聆讯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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