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国民居住福利,澳洲政府制定的"外国收购法"(Foreign Acquisttios And Takeovers ACT 1975)
管制外国人投资住宅地产。一般,外国人可买到的住宅物业是在建筑期间或新建成的单位(Strate Unit)或地与产配套(House/Land Package)。一般情况下,这些可从地产发展商(Off The Plan)那里购买。发展商要预先向政府申请批准,最高只可卖五成给外国人。重新发展的单位如果是由非住宅用途改建成住宅用途的话,也可以得到政府批准卖给外国人。但重新修建的单位则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