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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恐法例准政府保存用户通讯数据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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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10-19 13:3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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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反恐法例规定电讯公司要保存电话及计算机使用数据两年,该法案于昨日早上提交联邦国会。
情报及安全机关表示,数据或称为元数据,是破案的关键,需要更新现有法律。电讯公司因收费目的会储存用户的元数据,但通讯部长谭保(Malcolm Turnbull)表示,部分公司只会暂时保存纪录。他指,欠缺要度保存资料的法律规管,导致部分罪案调查失败告终。「譬如,目前一宗大型儿童侵犯案的调查中,由于某些互联网服务供货商没有保留所需的IP地址分配纪录,澳洲联邦警察(AFP)无法确认463名疑犯中156人的身分」,他说。须储存的数据报括浏览网页的IP地址,但不用精确纪录网页浏览内容。
谭保形容元数据是「关于通讯交流的数据,而非其内容」,并强调需要搜查令才能查看内容。「几乎每一次的反恐、反间谍、网络安全及有组织罪行调查中,获取元数据是核心」,他于国会表示,「差不多在所有严重罪案调件,包括谋杀、严重性侵犯、贩毒及绑架,获取数据亦是重要手段」。AFP处长柯尔文(Andrew Colvin)表示,若经通过,法例「绝对」有助当局打击非法下载。「非法下载...网络罪行、网络安全,诸如此类,我们调查此类案件的能力与检索及利用元数据的能力挂?」,他说。律政部长布兰迪斯(George Brandis)指,需要保存的数据报括服务用户的身分,通讯的源头及目的地,日子、时间和持续时间,通讯类型,使用装置位置。
谭保谓,政府会给予「大额拨款」以支付保存资料的部分费用。「目前出现许多粗略数字,但我认为数字未够准确,现阶段不能引用」,他说。据了解,联邦政府预计法例由国会安全联合委员会审查后,明年初才会进行投票。绿党引述私隐问题,强烈反对此举。「情报组织应该想每人背着摄录镜头,记录我们一举一动」,卢尔德林(Scott Ludlum)参议员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澳洲不是警察国家」。
布兰迪斯亦响应工党过后才对早前反恐法例会影响记者工作提出的忧虑。在反对党支持下,国会于10月初通过国家安全法例修订议案。议案提出加重泄漏特别情报任务数据的刑罚至最高监禁5年,若意图危害他人,则面临十年刑期。反对党领袖索顿(Bill Shorten)前日去信总理艾保德(Tony Abbott),提及记者或受限制,要求复核法例。索顿昨早表示,「显然,除通过法例及众人随后的贡献,我们可能需要再认真研究」。布兰迪斯昨日向刑事检控专员下达指示,在该法例下,对任何记者提出的检控须经当日在职的律政部长同意。他称,律政部长可随时撤销指示,但辩称措施「非常有效且可行的保护措施」。不过他指,记者有机会被检控是「天马行空的想法」。此举未能减轻反对党领袖的忧虑,索顿说,「我对于由布兰迪斯决定澳洲新闻自由的命运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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