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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承包工聘用雇员旅行社被控克扣中国移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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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10-19 13:3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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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工作申诉专员公署将在10份把徐娜(音译,Na Xu)和她持有多数股份,设在Glen Waverley区的Grandcity Travel & Tour
Pty Ltd旅行社。
申诉专员公署将指控她违反合同法,以一份独立承包协议,聘用一位24岁的中国女移民工人,告诉该女子她是在经营自己的业务。该职员被告知签一份承包协议,从去年1月至9月获付给每小时工资9至11元。她被要求每周工作6天,并被告知,如果她不签这份协议,将会丢掉工作。
申诉专员公署指陈,该职员应被界定为雇员。以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假期工资和周末加班费等法律规定的权益计算,她共总被少支付1万7千多元。它说,由于旅行社对该职员工作职责的管理和控制程度,以及指示她上班的时间,她应被认为是雇员。
申诉专员詹姆丝(Natalie James)说,所有雇主都应意识到,仅称一位工人为「承包工」并要求他们提供ABN号码,并不会自动使他们成为在劳动法之下的承包工。
詹姆丝估计,存在不少疑似误用或故意滥用包承合同来聘请职员的问题。
遭起诉的旅行社,亦被指控违法公积金法,以及保存工资纪录的规定。公平工作申诉专员指控徐娜明知雇员与承包工之间的差别和明知劳动法规定给雇员的最低工资要求及其他权益,仍然违反规定。该雇主去年曾被指利用「承包工」协议,聘请另一位年轻中国移民,曾被公平工作申诉专员公署发警告信。她当时曾告诉申诉专员公署的督察员,她承担不起雇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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