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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手袋勒索女子性交后不归还被控强奸不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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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10-19 13:4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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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厄顿(John Bul Atem)家住Kaleen区,他上周六深夜看到该女子离开市中心Civic区巴士中转站前去与一位朋友会面。
他通过一位共同的熟人,与该女子相识,随后与她一同走过Glebe Park公园。
厄顿被指陈在公园内时,向该女子索吻,然后要求与她发生性行为。
遭她拒绝后,厄顿抢走她的手袋。女子对他说:「给还我手袋」,他则回答说:「让我与你性交」。
她后来报警说,她不想在没有手袋的情况下离去,因此同意对方要求。
两人在公园内发生几次性行为,但厄顿并未归还对方手袋。她离开公园时,厄顿尾随她,但她径直走入警署并告诉警员所发生的事情。厄顿被逮捕,但却对警察称该女子同意与他发生性行为。
警察指陈她在首都领地警察看守所内变得暴力和不守规举,警员被迫把他制服。他还被指控砸一只他用来与首席裁判司沃克(Lorraine Walker)通话的无线电话机。
厄顿昨天在首都领地地方法庭提堂,被指控5项强奸罪和1项损坏公物罪。
他申请保释,但遭特别裁判司卡什(Ken Cush)拒绝。卡什说,他担心被告的暴力史,而且事实上他这次被指控作案期间,正处于上一次犯案被判监守行为期间。允许被告保释,将存在不会到庭应讯和骚扰证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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