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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澳人结婚前买假签证学生年少无知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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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10-19 13:4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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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君中国出生,2002年持学生签证来澳,声称在2004年(20岁那年)花2万元买来一张假永久居留签证,之后的一年他和澳洲公民的第一任妻子结婚。翌年1月,返回中国在机场被移民部人员发现中国护照有一页被人改动过,于是翻查他的旅游文件,发现一张假签证。
2006年5月,Z君在地方法庭被裁定管有虚假澳洲旅游文件有罪,以此罪名,最高可判10年或罚款10万元,或两者同时执行,但法官只轻判他100小时社会服务。
2011年4月,Z君正式成为永久居民,并且在2013年6月申请入籍,申请时申报在2006年被定罪一案。移民官在2014年2月以品格理由,拒绝他的申请。
据案例,良好品格的定义是一个人持久的道德质素,客观的评估一个犯重罪的人,被小区不能容,也可以显示出已改过自新,品格良好。同样地,有名望的人,也可被人客观地批为品格差的人。
行政上诉审裁员去年底以六大理由判搁置移民官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批准。
第一,上诉人买假签证时只有20岁,年少无知。
第二,出境时没有故意隐瞒买假签证。
第三,上诉人自此已有9年,一直都没有再犯罪。
第四,裁判法官轻判。
第五,早年认识Z君的一名友人的品格证明。
第六,Z君作供时表示后悔。
审裁员故判Z君为品格良好人士。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天下皆知网站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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