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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俬公司未提供资料,移民官不信此457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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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10-19 14:0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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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家俬入口公司「E设计」在2014年12月向移民部提名中国公民Y君担任顾客服务经理一职,移民官翌年2月决定不批,理由是E公司未能提供资料,証明有需要聘请多一名全职的顾客服务经理,所以不相信这个「457」外劳职位申请是真正的。
E公司逐于一个月后申请覆核移民官的决定。
行政上诉审裁处今年3月去信邀请E公司在6月开庭时作供。当日E公司没有派代表出席,故此审裁处只能根据所得的资料作出裁决。
其中认为E公司未能提供足够详细资料有关提名的职位,以能确定这个职位是真实。
如没有资料証明,这个职位以前有没有或只是最近创造。
提名外劳其中一个规定,提名的职位必须是真实的,而因为E公司未能提供足够资料証明这职位是真实,故判上诉被驳回,确认移民部的决定,不予批准。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天下皆知网站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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