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 联系我们 | 繁体文字浏览 获取学校资讯请访问大学论坛

OurAu - 澳洲华人社区 - ourau.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德国:学费征收“第三条路”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10-19 11:0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您需要注册并登录,才能查看贴子完整内容和图片。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目前德国16个联邦州中,5个已经决定征收学费(Studiengebühr),5个反对征收学费,还有4个联邦州仍在观望,剩下的2个联邦州实行“第三条路”。5 U. m; P( j# y4 e. G3 N
  两个德国联邦州目前采取的是与其它联邦州不同的“第三条道路”:6 t  F% C5 ?& q' p1 ?+ s) f
  汉堡:目前在汉萨同盟城市汉堡实行的是一种学习存款模式(Studienguthabenmodell)。主要居住地不在汉堡大区的学生,以及超过正常学习时间4个学期的学生,需要交纳每个学期500欧元的费用。
' M' Q+ j7 ^( L  但针对全体学生的学费制度应该会在2006年开始执行,具体引入时间很可能是06/07年冬季学期。学费最高额度为500欧元。针对学费制度的相关法规正在制定中。原则上每名学生都需要交纳学费。从2005/06冬季学期开始,汉堡高校征收每学期50欧元的管理费用,这一费用将在学费制度引入后停止征收。
. f$ Z: [* W& g6 V; Z4 v: ]1 D  不来梅:不来梅计划从2006/07冬季学期开始征收学费。不过:常住地址在不来梅的学生不需要交纳学费,其余学生则须从第三个学期开始交纳每学期500欧元的学费。此外,从第14个学期起,超时学习的学生也需要交纳每学期500欧元的费用。+ K" j5 Z. L# |0 f( G( G) ^% r
  另外,不来梅的学费征收条例制定了一系列针对特殊情况的减免学费规定。目前不来梅高校征收每学期50欧元的管理费。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天下皆知网站上看到的,谢谢!

澳洲商家广告展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