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 联系我们 | 繁体文字浏览 获取学校资讯请访问大学论坛

OurAu - 澳洲华人社区 - ourau.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青少年失业者申救济金须每个月申请工作40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10-19 13:25: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您需要注册并登录,才能查看贴子完整内容和图片。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按联邦预算方案公布的措施,三十岁以下寻工者,在开始申请失业金后,六个月内无资格领取这一津贴。
不仅如此,他们在未获发给任何失业金的情况下,还被要求在这段时间积极寻找工作,如果达不到「积极寻找工作」的要求,六个月满后还不能领到失业金,需要延长四周的等候期。
这些青少年寻求者将被要求经常与提供工作职位的雇主会面,并出示去见工的证据,如寻工日记,一个月要寻找工作四十次。就业部长安德鲁(Kevin Andrews)的女发言人为这些要求辩护说:「(对青少年失业者的)这些预期是合理的,它类似于目前对领取Newstart Allowance和Yooth Allowanc两类津贴人士的要求。它从根本上来说,是要求失业者在等候领取失业金期间积极寻找工作,以便有更好的机会获得工作和留在就业队伍中。」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天下皆知网站上看到的,谢谢!

澳洲商家广告展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