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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作换救济寻工者每周需工作15或2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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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10-19 13:2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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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7月1日起,政府将强制要求所有年龄在18到49岁之间的待业人士必须工作才能领到福利金。
年龄在18到30岁之间的寻工者必须每周工作25个小时,而年龄在31到49岁之间的是15个小时。超过50岁可以选择是否参加该计划。
助理就业部长哈苏耶克(Luke Hartsuyker)说,新规则将确保寻工者积极的寻找新工作。
「这也让寻工者可以回报支持他们的纳税人和小区。」周日他在一份声明中说。
「以工作换救济」计划现时适用于18个失业率高企的区,年龄在30岁以下且失业超过一年的寻工者。他们必须工作六个月,每周工作15个小时来换取福利金。
哈苏耶克及就业部长艾比兹(Eric Abetz)周一宣布新就业服务模式,该计划的扩展是其中一部分。
新规定其中一部分将通过立法的形式实现,而这项为救济金工作的新规则,预计即使在参议院遭到否决,也将被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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